事情經過: 在今日下午一點半時,會計部黃課長,因有事要去另外一家銀行辦事
於是 請我幫忙,並交待事情:
1-攜帶三十多萬現金至A銀行繳稅
2-繳完稅之後在A銀行順便換六千元的十元硬幣,及二千元的五元硬幣。
3-去B銀行刷存摺簿。
而之後就這樣很安全的辦完第一件事,進行第二件事,換零錢。在換的途中,
銀行服務人員告知我,因錢不夠,只能換二千元的十元硬幣,及二千元的五元
硬幣,所以還有四千元未換硬幣。
(沒關係,我心中想著,在B銀行刷存摺簿時,在換四千元的十元硬幣就OK了)
到了B銀行,機車停在門口旁,但心裡想要不要把零錢拿出來,但一想到機車置
物箱已關了,且也拉了一下置物箱,確定有鎖了,於是進入刷存摺簿,換零錢,
當事情已辦完時,我出來拿著二袋各二千元的十元硬幣時,突然有位小姐告知我
,那個人剛拿你置物箱之零錢時,我馬上把二袋零錢給小姐,請她幫我顧一下,
我馬上追趕快去,剛好看到嫌犯進入便利商店,我一進入時,便請便利商店小姐
幫我報警,我說 報搶劫。而嫌犯一直躲在飲料店前面時,剛好銀行保全人員進
來,大聲駡他,先生給我出來! 就這樣 我看到嫌犯走出來,他叫我不要
報警,我說你為什麼要拿我錢,之後他把一袋五元和一袋十元的硬幣給我,我馬
上把這二袋,拿入銀行,請銀行人員幫我算看看,是否有少,答案是沒有。於是
我回到便利商店,保全人員還在看著嫌犯,而我此時很清楚看著嫌犯,是五十多
歲的中老年人。他一直叫我不要抓他去警察局,然後一直跟我下跪。並說著,他
還有一個嬰兒要養,一直跪著請求我不要抓他。 我震驚了,頓時我不知如何處理!
但我最後原諒他了,而他也走了,但此時警察趕來了,問我人呢!
我說跑走了! 於是請我去警察局做筆錄,而筆錄中,
我講法是: 我看到嫌犯跑進便利商店,而嫌犯把錢丟在飲料櫃前,跑走了,
而我拿到錢時,沒有追嫌犯,趕去銀行算錢是否有少!並且做了一些雜七雜八的筆錄!
就這樣 下午四點時,我回到了公司。
如同標題所寫,我這樣算 對或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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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看到一個快六十的人,跟你下跪,並且說著他還有嬰兒要養,而我心軟了。
並且原諒他了,讓他走了。(想說抓他,如果他因為被抓了,他被關而嬰兒就
無法養而 原諒他 讓他嚇了以後再也不敢,之後走入正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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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應該抓他的,偷取東西本來就不對,要受法律制裁的。在這個社會裡,總是
要讓壞人受到制裁,社會才會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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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現在仔細想一想,抓他或是不抓他,真的不知要如何做決定!
讓一個人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, 是在 被抓前或是被抓後呢?
若不抓他,讓他又犯案,就是我錯了,若不抓他,他改過自新了
等於我救了一個人,若我抓他了,造成他嬰兒不能養了,好像我
做錯了,若我抓他了,讓社會之後少了一個犯案著,這是一件好
事。但 我說擇了,不抓他,讓他走!!
呼! 各位親朋好友。你們的看法呢?
(今日吃個豬腳麵線吧!)